智能手機電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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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鋰電池的“激活”問題,眾多的說法是: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,反復做三次充分的充放電,以便激活電池。這種“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”的說法,是針對上世紀90年代的充電電池來說的,當時的那種鎳鎘電池具有記憶效應,需要滿充滿放來保證電池容量。手機上使用的是鋰離子電池,它沒有記憶效應,一般2-3小時就可充滿,充滿就足夠了。如果對新電池前三次充放電真能達到12小時或以上,那會對電池造成很大傷害,有可能引起電池鼓脹,甚至燃燒。好在手機和充電器都有保護電路,充到100%是就會自動斷電,插在充電器上也不會繼續充電了。不過,這時還是拔下充電器為好,以防充電器保護電路萬一出現問題使電池過充,對電池材料造成嚴重傷害,影響電池的容量和壽命。 [1] 通常,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充電方法,就是適合該手機的標準充電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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